前4个月福建共对东盟出口鲍鱼及其制品3.2亿元,同比增长25.6%
中新经纬5月24日电 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,厦门海关统计,前4个月,福建省鲍鱼及其制品出口7.7亿元,同比增长5%,出口规模稳居全国首位。
据统计,前4个月,福建省主要出口包括鲍鱼罐头在内的制作或保藏的鲍鱼7.5亿元,同比增长6%。同期,福建省出口冻鲍鱼1591万元。
数据显示,福建省民营企业是鲍鱼及其制品出口的主力军。前4个月,福建省民营企业出口鲍鱼及其制品7.2亿元,同比增长11.9%,占同期全省鲍鱼及其制品出口总值超九成,拉动全省鲍鱼及其制品出口增长10.4个百分点。同期,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鲍鱼及其制品4929万元,同比增长3.2%,占比6.4%。
东盟是福建省鲍鱼及其制品出口的最大市场。据统计,前4个月,福建省共对东盟出口鲍鱼及其制品3.2亿元,同比增长25.6%;其中,产品主要销往马来西亚、越南,分别对上述国家出口鲍鱼及其制品1.9亿元、9549万元,同比分别增长21.1%、14.8%。
资料显示,1967年8月8日,印度尼西亚、泰国、新加坡、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在曼谷发表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》,即《曼谷宣言》,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(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,简称“东盟”)成立。文莱(1984年)、越南(1995年)、老挝(1997年)、缅甸(1997年)、柬埔寨(1999年)、东帝汶(2025年)先后加入,东盟扩大到11个成员国。(中新经纬APP)










